使用此方法从 4,000 分钟的录音中查找证据 |今晚 9:30
与前妻非法会面
您也可能隐藏了财产
逃避执行财产刑
获得上述线索后
检察官办案组决定移送重审
丁家人的电话和采访录音
……
8月2日,北京市团河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,该院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官的基础和前哨作用,成功侦破一起犯罪分子逃避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。
2023年7月25日,某监狱驻地检察院收到举报信。信中称,犯罪分子丁某隐瞒婚姻状况,违规会见前妻。他还可能隐匿财产以避免执行财产处罚。举报犯罪分子丁某因犯诈骗罪,被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犯罪所得将继续追缴并返还给受害人。判决生效后,丁某仍有犯罪所得和没收财产353万余元需要追缴。丁某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,于2019年12月减刑7个月。
举报丁某的人是另一名罪犯。此前他也曾向监狱报到过。监狱取得了丁某的结婚登记,发现他已结婚。有关房地产的报道没有具体方向,因此举报线索未得到核实。
“丁某的婚姻登记身份确实是已婚,报道中涉及的房产是记者多年前在一次聊天中偶然提及的,记者并不知道该房产的具体位置,也不知道是否在丁某名下。”据检察官介绍,接到举报信后,检察院耐心、细心地与检察官办案小组交谈时,举报人提到了两个关键细节:他听说上海调查公司推荐,大约八九年前上海情人取证调查,法院来到监狱。向丁某递交离婚调解书;据称,2023年6月左右,一名公证人入狱为丁某的房屋买卖进行公证。
获得上述线索后,检察官办案组决定调取并重听丁某的家人电话和采访录音。
“丁某自2012年9月入狱,11年来的家人电话和采访录音长达4000多分钟,一一聆听影响办案效率。为了尽快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尽可能地,我们决定从线人提到的“89年前”开始,经过两天的不断聆听,我终于发现了丁在6月的一次会议录音中提到的。 2015年10月10日,“毕竟我们离婚了。”
检察官表示,发现这一关键线索后,办案组经多方调查发现,丁某入狱服刑后,其妻子提出离婚。两人于2015年6月经调解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。但由于法院的离婚信息与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信息不互联,监狱仅通过民政系统查询无法了解丁某的真实婚姻状况。结果离婚后,他继续违规与前妻以夫妻身份见面。
检察官办案组重新听取家属电话和采访录音,进一步发现丁某前妻曾提到“公证已经完成,就等待过户”。 “你就告诉法庭,我妈拿了20万元作为房子首付证据调查程序,是现金,我给了你5万元,记住……”这成为进一步认定丁某主观回避意图的关键证据线索。财产处罚的执行。
通过调阅监狱出入记录发现,2023年6月证据调查程序,确实有公证处工作人员进入监狱为丁某办理公证事宜,但记录中既没有显示公证处名称,也没有显示具体公证事项。
“我们从监狱了解到,进监狱办理公证业务的,一般都是监狱所在区的公证处。通过查找,我们发现监狱所在区只有两家公证处。” ”。检察官表示,通过挨家挨户取证上海私家侦探推荐,办案组终于初步查明了丁某委托公证人出售房屋的事实。
原来,丁某在山东青岛拥有一处150平方米的房产。为了逃避财产处罚的执行,丁某利用家人电话、开会的方式,与前妻合谋委托中介人通过公证转移财产。 2023年10月8日,检察官办案组赶赴山东青岛。经走访相关房产登记中心和中介公司发现,该房产经过中介公司公证授权,企图以虚假出售的方式过户到丁某前妻名下。
“我们去青岛调查时发现,丁某和前妻设计的房产过户方案已经推进到了过户登记的最后一步。”负责检察官表示,2023年10月18日,法院向相关法院发函,建议扣押丁名下的财产。
“经侦查,犯罪分子丁某隐匿财产、婚姻状况、非法会面等事实,这些行为均发生在2019年12月减刑前,并持续至今。根据相关规定,他不再符合‘悔罪’的要求,表达了这一减刑的前提条件,此前丁某收到的减刑,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。”据负责检察官介绍,2023年10月26日,团河区检察院按照相关监督程序向刑罚执行机构发出函件,建议对丁某的“悔罪表现”重新进行鉴定,并提请司法机关审理。有权对丁原减刑裁定进行复审。
今年6月26日,法院作出判决,依法撤销了2019年12月对丁某的减刑。